上清大洞戒
凡修雌一之法,不得哀哭。
哀哭感则五神号于上府,太一泣于中田,神丧精亡,灵真去身,空尸独立,复何仙冀哉?
不得见尸。
一年不得行事,却倾一年之功。若一年见三尸者,则三年不得行事,亦却三年之功。见二十四尸,子失道矣。前文太素亦与此大同小异矣。
亦不得言称死事,恚怒愿己之死。
言满四十,不得为真人,以为弃生之罪,三年身亡灭矣。
不得衣五色衣裳。
敷华好服则真灵去身,淫邪内发驰心,猖獗潜逸,赤子飞飚,长离玄宫,破形解骸,身死名灭。若衣服,勿杂色兰布之服,可以终日咏诵洞章,奚求不得乘云驾龙,逍遥太极。
云笈七签 (宋)张君房